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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庆森13582770885欢迎您参加此次学习培训!我们的约定:1、请保持教室安静;2、请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3、请勿在上课时随意走动,交谈;4、请将最佳的状态投入到学习中。谢谢您的合作!2007年3月28日,北京地铁十号线苏州街车站工地发生塌方,6人被埋,施工方曾试图对外封锁消息。后经证实,施工方为中铁十二局,是一家中央企业。20073月19日,中国五矿集团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一号高炉,发生4人死亡坠落事故。事故发生后,企业没有上报,后经举报被查实。2004年至2006年4月两年多的时间里,陕西省平利县交警大队弄虚作假,有意瞒报交通事故400多起,瞒报死亡人数达50多人。2005年11月,北京市顺义建筑工程公司发生多起事故,并进行瞒报。2005年5月26日,正在建设中的青海省拉西瓦水电站发生重大事故,6名施工人员作业时突遇岩崩致使坠落死亡。承包工程的中国水电十一局瞒报事故长达40天。2006年的山西左云“5·18”矿难5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煤矿所在地张家场乡党委书记、乡长、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等乡干部,帮助矿方瞒报,乡党委书记还安排乡武装部部长组织转移被困矿工家属。山西左云“5·18”矿难56人死亡。矿主李付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和妨害作证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县长万瑞忠被执行死刑矿老板黎东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龙泉矿业总厂所属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81人死亡。事发后,矿主黎东明最先向县委副书记莫壮龙报告,副县长韦学光也得到报告。县委书记万瑞忠得知情况后,打电话给县长唐毓盛。4人共同商定隐瞒不报。1、安全生产信息人员要有过硬的素质;2、安全生产信息人员要有熟练的专业知识一、十个修养心胸开阔,能容纳不同意见;谦虚好学,能及时接纳新观念;平等待人,能尊重下属的个性和价值;诲人不倦,能耐心教导下属;心地坦荡,行为光明磊落;言行礼貌,能微笑常在;守弱处低,能严于责己;克己奉公,能以大局为重;知恩感恩,有高度责任心;宠辱不惊,能克志克行。二、十个规范完整理解自己的岗位工作标准,保证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全面履行落实;完整准确界定下属的工作标准,及时为下属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充分理解认同同级同事的工作价值,及时回应兄弟部门的工作请求和上司的工作协调安排;向下沟通及时,保证决策内容都能与下属达成基本共识;向上及时汇报反馈,保证上司全面准确把握组织运行状况信息;(续前)通过目标实现管理,目标标准和目标措施同时确立认同;定期跟踪下属工作过程,对下属的工作失误承担主要责任;定期量化考核下属工作,公正评价下属工作绩效;准确把握下属的优点和长处,及时奖励下属;时刻牢记组织目标和发展战略,定期向上司提交组织发展建议报告。三、十个守则不越级授权,不越级指挥;不越级报告,可越级申诉;不冲动骂人,贬损下属的人格和价值;不假公济私,侵占企业组织的利益;不说有损企业形象和同事团结的话;不阳奉阴违,无谓顺从讨好上司;不和稀泥,不做是非不分的事;不传小道消息,不信小道消息;不议论同事和上司的人格人品;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四、十个表率关心下属,下属疾苦想在前;理解他人,他人利益放在前;承担责任,险事难事冲在前;遵纪守法,约束自我行在前;克勤克俭,费用投入省在前;信心十足,工作愉快笑在前;礼貌待人,“请”和“抱歉”说在前;遇到冲突,严于律己让在前;读书学习,提升修养做在前;注重形象,仪表仪容亮在前。五、十个常思考上司的指示要求常思考;上司的期待希望常思考;自己的工作目标常思考;自己的工作职责常思考;下属的困难问题常思考;下属的发展需求常思考;他人的不同意见常思考;常用工作方式效率常思考;他人的恩遇和帮助常思考;社会赋予的责任常思考。事故及事故的分类一、事故事故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描述。概括起来,所谓“事故”就是在进行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情或现象。事故包含人身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二、事故分类目前,我国总的事故分类主要是按事故发生场所不同进行分类,主要事故分类有:1.道路交通事故。2.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3.水上交通事故。4.铁路路外事故。这类事故主要指铁路行车中造成旅客、行人的伤亡事故。铁路系统职工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称为“路内事故”。5.航空飞行事故6.农业机械事故7.渔业事故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为适应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和死亡。1轻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2重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根据劳动部1960年5月23日(60)中劳第56号文发布《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1)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振荡等;(5)眼部受伤严重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受到伤害:A大姆指轧断一节的。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残废可能的。(7)脚部伤害: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察确定。3死亡: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事故。急性中毒:指生产性毒物一次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期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必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其特点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迟报: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时限规定的;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的;瞒报: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此为旧定义:。安全生产事故分级及处罚标准事故分级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包括急性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罚款(发生事故单位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单位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100人以上1亿元以上年收入的80%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50人以上,1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年收入的60%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10人以上,50人以下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年收入的40%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一般事故3人以下3人以上10人以下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年收入的30%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迟报和漏报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年收入的40%--80%谎报和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有此行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处上一年收入的60%--80%罚款,对事故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60%--80%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第四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一)、什么叫伤亡事故报告:是指迅速将事故上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领导。(二)、伤亡事故为什么要报告(目的)1、为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2、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3、从法律责任上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要报告(1)《安全生产法》第70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木工坠楼被盘锯横切身亡公司隐瞒事故被罚百万2010年09月18日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因瞒报严重责任事故,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公司项目部经理林某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孙某某分别被罚款100万元、7.44万元、8640元。9月17日,海南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08年3月12日,文昌碧海城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该项目部木工组工人刘某波在碧海城东苑12号楼二层顶面施工作业时,不慎摔倒,正好压在运转的圆盘锯,刘某波肺部位置被横向切开,导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经过调查、取证,以承建该项目的福建五建公司瞒报事故为由,于2009年2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福建五建公司罚款100万元,对该公司项目部经理林某某罚款人民币7.44万元,对该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孙某某罚款8640元。福建五建公司以及林某某、孙某某对上述处罚决定均表示不服,向文昌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上述三个处罚决定。文昌市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全面、如实地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福建五建公司及项目经理林某某、项目部安全员孙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报告事故情况,而是与死者家属私下签订和解协议,采取了私了的办法处理事故。尤其是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后,文昌市建设局对事故进行调查时仍不报告。认定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故意隐瞒事故、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行为,属瞒报事故。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福建五建公司、项目部经理林某某、安全员孙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昌市法院一审判决维持文昌市安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被罚不服气上诉被驳回一审判决后,福建五建公司以及林某某、孙某某不服判决,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向海南一中院提出上诉。海南一中院审理认为,福建五建公司在文昌碧海城项目工地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及时、全面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在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文昌市建设局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时,福建五建公司仍未将事故情况进行报告,文昌市安监局在正式进行调查事故的过程中,福建五建公司才向文昌市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因此,事故情况的调查取得,是被上诉人依法定程序调查取得,并非福建五建公司报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项规定,“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瞒报。”根据上述规定,福建五建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瞒报的行为,并有意逃避法律责任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信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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