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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新聞稿99年2月9日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在總統府主持「總統報告:兩岸經濟協議」記者會,向國人說明政府準備和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協議」的政策理念,強調政府將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以及「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在「壯大台灣、結合兩岸、佈局全球」整體戰略下,提升台灣競爭力,讓台灣在複雜的國際情勢中得以立足。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今天召開這個記者會的目的,就是親自向大家說明為何台灣要和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簽這個協議到底對台灣有什麼好處?不簽會怎樣?簽這個協議對台灣有沒有任何問題需要注意?我們跟大陸簽,還要不要跟別的國家簽?在過去一年當中,有許多人對這個政策還有一些不瞭解的地方、以及一些疑慮,想就這個機會向大家說明。首先,台灣為什麼要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協議」?從根本上來看,各位都知道,元月1日「東南亞國協」(簡稱「東協」),此一東南亞最重要的區域組織與大陸所簽的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正式生效施行,施行之後,東協到大陸、大陸到東協的貨物大概有九成都可以免關稅,就是零關稅,一旦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對台灣會有什麼影響?我們到大陸的貨物跟東協有重疊的,立刻就會受到影響。譬如我們石化業出口到大陸佔43%,機械是27%,這些行業原本賣的東西是100元,加上9%的關稅是109元,可是東協賣過去就賣100元,一差就差了9元,在這種情況下,競爭就會非常吃力。為什麼東協可以跟大陸簽?而我們沒有呢?因為過去的10年來,亞洲已經發生了驚天動地的大變化,可是台灣卻沒有參與其中。發生什麼變化呢?西元2000年的時候,在亞洲只有3個自由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協定是在世界貿易組織之下,兩個區域的國家可以簽訂有關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到了2009年,已經增加到58個,增加了19倍,台灣不在裡面。沒有在亞洲簽自由貿易協定的,除了台灣之外,只有北韓。各位想,北韓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我們怎會跟北韓一樣呢?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一定要思考、反省,到底要怎樣才能夠讓台灣避免在亞洲如此大的區域經濟整合當中被邊緣化。簡單的講,「兩岸經濟協議」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幫助人民做生意,提升台灣競爭力」。我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就是希望台灣在全球的佈局當中不會被邊緣化,同時這樣做了以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好處,國內的學者調查過在台灣的外商,問他們:假如我們跟大陸簽了經濟協議後,他們在台灣的投資會不會增加?答案都是肯定的,不管是美國商會、歐洲商會或日本工商會,答案都是一樣。不但在台灣的外商投資機會將增加,還會有別的外國廠商到台灣進行直接投資,不是只有進行股票投資,而是直接投資設廠,為什麼呢?因為到台灣設廠,就可以以台灣為基地外銷到大陸,這個時候他的產品如果在減免關稅的範圍內,就可以得到減免關稅或零關稅待遇,外商在台灣增加投資或更多外商來台灣,那麼台灣就業機會也就會增加,台灣的年輕人就不一定要到國外或大陸找工作,這是「兩岸經濟協議」最主要的功能。大家可能會問,「兩岸經濟協議」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其實我們現在要簽的是架構協議,可能有很長的時段,我們先把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確定下來,有三大部分,第一、減免關稅;第二、投資保障;第三、保護智慧財產權;這三樣東西對台灣都很有利。第一、減免關稅,各位知道我們跟大陸的貿易量非常大,以2008年來說,已達到1300多億美元,我們賣到大陸的有將近1千億美元,大陸賣到台灣大概325億美元左右,這是2008年的數字,大陸關稅比我們高,現在差不多9%,台灣的平均關稅已降到4%,台灣賣到大陸的東西多,而且關稅高,所以當他的關稅降下來,降到更少或零時,我們就比較有利,這樣的話,1千億出口9%的關稅,就是90億可以省下來,而大陸到台灣的325億關稅是4%,省13億,我們省的就比他們多,更何況當關稅降低後,全世界都是一樣,只要兩個國家簽了自由貿易協定,或類似的減免關稅協議,雙方貿易量都會增加,像台灣跟友邦宏都拉斯、瓜地馬拉、尼加拉瓜或巴拿馬,簽了後都有這個效果。其次,有關投資保障,各位都知道,到大陸投資的台商已經有好幾萬家,數字從7萬到10萬估計不等,投資的金額官方數字是7、8百億,可是實際上可能超過這個數字,這麼多的投資,我們卻沒有一套很完整的規範來保障他們,所以當台商碰到很多不公平、不正義的事情,往往要透過非正式的管道來解決,我們希望兩岸經濟協議也可以把投資保障放進去。第三,保護智慧財產權,什麼叫做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特殊製程及特殊創意,這些東西凡是被列為智慧財產權的,我們台灣的智慧財產權在大陸遭遇到比較多的問題,包括盜版,這些問題都會使廠商受害,因此簽這樣的協議,對台灣的保障就比對大陸的保障要來得多,因為我們到大陸的投資比大陸到台灣的投資多,我們到大陸的智慧財產,比大陸到台灣的智慧財產多,所以主要是這三個內容。大家可能會問,簽「兩岸經濟協議」到底利弊如何?難道都是好的沒有壞的嗎?當然不是這樣,因為降低關稅是他們降我們也降,我們降了以後,他們比我們更具有競爭力的商品,可能在台灣也會賣得比較多,他們賣比較多的時候,對同樣產品會不會造成傷害呢?當然有可能。所以這就是談判問題,如何選擇一個適當配置,讓我們的利益能夠達到最大,傷害達到最小,但是不可能完全沒有傷害,因此我們要有一套作法。例如,過去發生大陸毛巾曾經傾銷台灣,結果台灣努力引用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定,也就是反傾銷稅,然後課以重稅,這時大陸傾銷產品就減少了,這是很正常的貿易糾紛處理方式。但是簽了以後,我們還有一些作法,例如要看這個行業在台灣是否是以內銷為主的產業,如果它本身已經開始受到威脅,還未真正受到傷害,我們就採取一個作法,就是幫助它振興,幫助它能夠變得更有競爭力,我們叫做「振興輔導」。第二,我們要做的是「調整體質」,就是它已經開始受害了,但受害不嚴重,我們稱為「調整體質」。第三為「損害救濟」,就是實際上已受到損害,經濟部準備分10年編列950億的經費做好這項工作。各位可能會問,這樣是不是就能夠保障受損害的產業?這樣做的話,即使有損害、有威脅,就會降到最低。另外一方面,我們透過關稅的減免、投資的保障、智慧財產權的保障,讓台商有更大的機會創造更多的利潤。各位還是會問,為什麼我們只和大陸簽?不和其他國家簽?我首先要說明,我們一直都希望能和其他國家簽,但除了中美洲邦交國之外,其他國家都不成功。各位都知道,凡是兩個國家、兩個經濟體之間要簽自由貿易協定,一定是找自己最大的貿易夥伴來簽署,通常是找主要貿易夥伴,可是我們台灣外交比較孤立,主要貿易夥伴都不是邦交國,就因為都不是邦交國,要和對方簽訂一項正式的經濟合作協議或自由貿易協定,就會有一些變數,這個變數就是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過去在這一方面對我們有相當多的阻礙,現在我們和大陸簽署,如果簽成了,別的國家就會說,你們大陸都可以和台灣簽兩岸經濟協議,為什麼我不能和台灣簽自由貿易協議?因此我們和大陸簽了以後,其他的國家和我們談這些問題,它的阻力、壓力就會變小,誘因就會變高,經我們瞭解,與我們接觸過、曾經討論過、曾經思考過要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答案幾乎都是這樣,而且問這個問題--「為什麼只跟大陸簽,而不跟別的國家簽?」,顯示問的人也認為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是對台灣有利的。實際上,如果不是這樣,全世界不會到現在有266個自由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協定促進貿易自由化,它就會產生創造貿易的結果,這點可說許多實證例子都講得非常清楚。還有各位也要問的,我們今天開始與大陸談這個問題,大家還是會關心,大陸農產品進來了怎麼辦?大陸勞工來了怎麼辦?首先我要跟各位報告,勞工的問題根本就不是自由貿易協定的問題,自由貿易協定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早年是關稅暨貿易總協定下的一種區域貿易機制,它本身就不包括勞工流動,所以勞工的問題根本不會列入討論。其次,農產品當然可以是自由貿易協定的項目,台灣目前與大陸協商,我們的態度很清楚,我們已經開放1,415項農產品到台灣,當中有479項是西元2000年政黨輪替之前、國民黨執政時所開放的,2000年至2008年開放了936項,則是民進黨執政時所開放的,而自從我2年前的五二0上任至今,已經1年9個月了,還沒有增加開放1項,沒有!而且我也不準備未來要開放新的農產品進口。所以請我們農民朋友放心,「請各位農民朋友放心,現在我沒有要開放大陸農產品到台灣來,我講話說得到,做得到!」,一定是這樣。勞工不會開放,也不會增加開放大陸農產品,讓台灣比較容易受到傷害的部門減少傷害。還有人會擔心「兩岸經濟協議」簽了之後,我們跟大陸的貿易量就會增加,大陸已經是我們最大的出口市場,如果再增加貿易量,我們對大陸的依賴會不會大增?如此一來,如果大陸對我們有什麼政治意圖,會不會讓我們受不了?這點我要跟各位報告,看看日本、韓國。日本在2000年時銷往大陸的貨物約佔6%左右,到了2009年已上升至18%,成長3倍,韓國也一樣增加了2倍多,因為大陸開始變成世界的工廠、世界的市場,自然與世界各國的貿易量都會增加很多,所以這是一個正常的現象。有些朋友們還不是很瞭解,從2000年至2008年,我們與大陸的貿易增加了2.8倍,我們對大陸的投資增加了3.8倍,這都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所發生的現象,而我們對大陸的出口,在2000年時佔我對外出口的24%,到了2008年時已上升至40%。我們上任至今,對大陸的出口只增加1%,還不到41%。我不是在責怪民進黨,這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因為大陸經濟崛起之後,與全世界的貿易量都大為增加,它現在變成世界第二大的經濟體,很自然跟世界各國的貿易量都會增加,這是一個正常現象。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也不只跟大陸貿易,將來也會和別的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讓台灣跟這些國家,從美國、日本、韓國、歐盟及東協等,這些國家都是我們主要的貿易夥伴,我們都會去嘗試,如果能簽成的話,我們跟這些國家的貿易量也會增加。台灣的外銷占國家GDP的6、7成,整個對外貿易的出口加進口是GDP的1.39倍,這其實是有一點問題的,外銷比重太高,尤其是集中在歐洲和美國的外銷市場,外銷產品集中在若干資訊和通訊的產品,這都是我們產業的結構,必須做進一步的調整,因此我們將來一定是全球佈局。最近一段時間我也提到,我跟蕭副總統提出的馬蕭經濟政見,第一項是把台灣打造成為「全球創新中心」,最近我們把產業創新條例做了修改,就是要貫徹這個政見;而我們修改的不只是獎勵企業創新,而創新也包括增加就業機會;第二就是把台灣打造成「亞太經貿樞紐」,第三是把台灣打造成「台商營運總部」及「外商區域營運總部」;第二和第三個目標,將來跟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協議」之後,達成的機會就更大了,因為來台投資和外銷到大陸的產品少了關稅,外商就會有興趣;很多台商也不必把總部遷到大陸,也不必把太太小孩送到大陸,還要在大陸讀台商小學,他們可以以台灣為基地,現在兩岸直航也比較方便,在台灣生產,到大陸去銷售,一樣可以經營,不需要整廠搬到大陸,這是我們希望把廠商根留台灣、把人才根留台灣非常重要的設計。我們這一代很多年輕人,原來住在中南部鄉下,因為唸書到北部,最後在北部工作,他們都很希望將來有了發展後,能夠衣錦還鄉;可是現在有不少年輕人跑到大陸,現在大陸的台灣人號稱將近百萬,即使沒有百萬,也有7、80萬,這麼多的台灣菁英在大陸,我們當然希望他們能夠回到台灣,不光是公司總部回來,人才也可以回來,靠什麼把他們吸引回來?就把台灣變成「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鈕」,吸引他們回來工作;而這中間跟這兩年鬆綁及開放有很大的關係,很多台商過去在大陸賺了錢,到香港上市,現在他們願意來台灣上市,因為台灣開放了,所以開放的結果反而吸引他來,閉鎖的結果反而一走永遠不回頭。所以我特別強調,這個措施是把台灣最大的貿易伙伴--中國大陸,透過一個制度化的機制連結起來,一步一步的增加,我們不會一步到位,這個協議先完成其中一部分,然後一步一步來擴張,過程中可以檢討問題。當然,各位還是會問,台灣會不會受到傷害?因此,過程中我們會特別注意,一定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其次,一定要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我今天談這個問題,是上個禮拜陸委會和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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