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绩效管理 > 曹营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制度
曹营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考核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教体局《严格师德规范的八条规定》为标准。二、考核方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评估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1、日常考核满分为100分,对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监督和检查,违纪一次扣5分。2、学期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不同的形式对教师一学期的表现进行测评。将《规范》中的一、二、七、八条各占15分,三、四、五、六条各占20分。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结果以一定比例(7:3)对教师进行具体考察评估。学年的分数由两个学期分数的平均值取得。3、等次的确定: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其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不满60分者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其他等次的评定。(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的;(3)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纪违法受处分的;(5)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6)出现作风及赌博问题的。师德考核分数要纳入学校考核年终总评中,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晋级晋职、评选先进。
本文标题:曹营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715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