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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激励机制(修改版)为了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便于工程管理模式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承接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管理激励办法和规定。一、总则1、本激励机制只适用于厦门准信公司,其他各分公司工程管理激励机制另行制定。2、工程项目管理激励机制适用主体为工程管理项目部,市场部及采购部人员辅助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奖励另行处理。3、本激励机制只针对于公司承揽的项目,挂靠项目不采用此激励机制。二、工程项目管理分类1、厦门地区的工程项目采用项目部内部承包制。2、厦门公司承接的、厦门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设置工程项目管理奖或采用项目管理的其它奖励办法。三、项目部内部承包制1、项目部的内部承包范围1.1公司提供设备、主材和部分辅材(详见“公司提供的物料清单”);项目部按施工图纸承包项目人工费、机械费和辅材费等一切费用。1.2对于需要用大型起重设备(根据福建定额进行界定)施工的项目,其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计。1.3施工使用的现场临时设施及现场施工、办公用临水临电等费用,不包括在承包价中,由公司承担。2、项目部内部承包价格2.1项目部的内部承包价以开工时的施工图为依据,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套用《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2002年版)中的定额编号(不含费用项),编制工程预算书,确定工日(即定额工日)数。内部承包总价=工日数×工日单价×K×(1+T)2.2工日单价水系统和动力系统:焊接钢管按33元/工日,其他按30元/工日。弱电系统:按24元/工日(如新建工程不含预埋或工程封顶后开始计算承包,则单价为22元/工日,如工程均为明敷,则单价为23元/工日,如工程为焊接钢管预埋,则单价为27元/工日)。强电系统(220V及以上):按27元/工日。防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空调水和隔热保温子系统按33元/工日,其他按31元/工日。18层以上纯住宅和50米商住楼以上的工程工日单价增加1元/工日。2.3调整系数K为调整系数。2.3.1单体建筑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和仓库(含配套建筑)K为0.95。2.3.2单位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K为1.05。2.3.3单位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下、K为1.10。2.3.4单位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K为1.15。2.3.5单位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K为1.20。2.3.6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K为1.25。2.3.7单位工程造价25万元及以下的工程K为1.30。2.3.7其他K为1。2.4特殊系数T为特殊系数,针对于公司承接的配合二次装修的消防项目。2.4.1宾馆类或配合二次装修的工程T1为0.1。2.4.2如原消防设施可利用,则增加T2系数,但,不高于0.05。2.4.3如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程,则为T3为0.1。2.4.4民用建筑层高为5米及以上的部位,酌情增加T4系数,但不超过0.1。2.4.5以上2.4.1、2.4.2、2.4.3、2.4.4四项费用可同时增加(即:T=T1+T2+T3+T4)。2.5工程量的计量按施工图、设备资料、现场情况和规范执行,现场不确定因素由项目部承担。3、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的核算方法3.1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现场签证,按项目签证量增加承包价。3.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要求或功能改变造成局部工程量减少,使公司的工程量减少,项目部内部的承包价同时相应减少。4、项目部内部承包款的支付4.1施工班组进场不支付预付款,在每月25日报承包进度款,经公司审核(或参考上月业主审核完成的量)后,在下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4.2项目部承包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项目总量的百分比申报,公司按90%支付。剩余10%的承包款,在通过消防验收和完成结算资料(以财务经理确定为准)的15天内支付;承包价报到90%时,可以申报已确认的现场增加量的实际发生量。如变更签证量超过工程总额的20%时,可提前申报变更量部分的承包价。4.3由于业主原因,消防验收后六个月工程乃无法结算,则支付剩余10%的承包款。4.4工程工期不正常超过五个月后,项目部可提出窝工费申请,公司适当给予补助;工程仃工三个月后,则按相关规定对工程承包进行结算。四、工程项目管理奖的计算方法1、以开工时的施工图为依据,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套用《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2002年版)中的定额编号(不含费用项)确定工日(即定额工日)数。2、工程项目管理奖金额的核定:确定工日(即定额工日)数×系数。2.1、5万个及以下工日数,系数为2元/工日。2.2、7万个工日数及以下与5万个工日之间,系数为1.5元/工日。2.3、9万个工日数及以下与7万个工日之间,系数为1.0元/工日。2.4、11万个工日数及以下与9万个工日之间,系数为0.5元/工日。3、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现场签证,增加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奖。4、工程项目奖的支付:在工程项目通过消防验收和完成工程移交(以财务经理确定为准)后的15天内支付施工图内的工程项目奖;增加的现场签证工程项目奖,在工程项目完成结算后5天内支付。五、POC奖励办法1、按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工程奖励方法执行。六、激励机制的义务和责任1、义务1.1、项目部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认证体系要求;对公司的检查和监督要积极配合,并认真整改。1.2、项目部必须按施工合同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进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利进行和通过验收。1.3、项目部必须在公司的领导下,无条件的实施工程项目的POC管理和工程经济效益的再经营。2、责任2.1、安全的责任:发生安全问题和事故,由此发生的费用,扣除保险理赔金后在人民币叁仟元及以内的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剩余费用项目部承担30%,公司承担70%。项目部承担的费用总数不超过人民币叁万元。2.2、质量的责任:发生质量问题和事故,由此产生的损失,在人民币叁仟元及以内的损失全部由项目部承担,剩余损失项目部承担30%,公司承担70%。项目部承担的损失总数不超过人民币叁万元。2.3、进度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期投诉,经证实属实,则每次罚款人民币叁仟元。项目部承担的罚款总数不超过人民币壹万伍仟元。2.4、由于项目部管理和工作不到位造成POC利润下降,承包总额50万及以下的,如总体利润低于CIS要求,利润减少额少于承包总额的4%由承包人承担,大于4%且不大于5%的部分由公司承担,超过5%部分则由承包人负担30%,公司负担70%,总额不超过承包总额的8%,承包总额大于50万的相应调整为3%、6%和7%。2.5、其他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部管理和工作不到位(如不及时购买保险和对外单位的成品损害等),造成除上述以外情况的损失,则,在人民币叁仟元及以内的损失全部由项目部承担,剩余损失项目部承担30%,公司承担70%。项目部承担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万伍仟元。2.6、项目部POC指标的奖励:项目部如超额完成POC指标,则公司将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给予项目部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七、其他: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运作另有变化时,以签定的内部承包协议条款为准。公司提供的物料清单按2002年版《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的分类,提供以下物料和费用,其余由项目部承担。一、施工水电费。二、大型吊装机械使用费,大型通风施工机具。三、主材(不含防锈漆和调和漆)和设备(含运费)。四、辅材:1、水系统和动力系统:管接件(法兰含螺栓)、压力表组、型钢(含吊杆)、不锈钢焊条和有色金属焊条。2、电部分:保护管管件、型钢、接线盒及盒盖和金属软管的管接件。3、防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型钢(含防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吊杆)和软接头。五、施工人员保险费。六、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和服装(半价)。七、施工现场办公用品:办公桌和桌椅。八、现场临时设施和成品保护设施。九、脚手架(含滚动轮子和施工操作平台垫板)和大平面(1000平方米以上)净空在六米及以上脚手架搭拆费。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管理激励机制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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