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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全面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施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风险控制等管理。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标准。3.1重大危险源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及严重伤害、财产严重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的根源或状态。3.2大型施工设备水利水电工程中使用的缆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塔(顶)带机、垂直提升系统、混装炸药车、开降机、挖据机、装载机、大型自卸车或挂车等。3.3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等特性,使其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3.4危险环境危险的自然因素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易导致人员死亡及伤害、财产损失的环境。3.5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3,6危险因素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与能量、环境的不良影响,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的缺陷等。3.7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施工危险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识别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活动。3.8重大危险源评价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施工作业活动、大型施工设备、设施场所及危险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判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期各类危险源的等级、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严重程度。3.9总体评价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行的总评价,包括工程涉及的所有作业活动、仓储区及生产、生活区。4基本要求4.1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4.2应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控制,并制定安全对策措施。4.3应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审、发布、备案、盐控。4.4应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条件发生较大改变时须重新进行评价。5职责5.1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重大危险源汇总表。5.2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公司危险源汇总表。5.3安全技术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并编制重大危险源、危险源汇总表。5.4各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工作。6危险源辨识6.1一般规定6.1.1重大危险源辦识对象及范围;(1)施工作业活动类: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灌浆工程,斜井整井开挖,地质缺陷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等。(2)大型设备类;通勤车辆,大型施工设备等。(3)设施、场所类:存弃渣场,爆破器材库,油库油罐区。材料设备仓库,供水系统、供风系统、供电系统,金属结构厂、转轮厂、修理厂及钢筋厂等金属结构制作场所,道路、桥梁、隧洞等。(4)危险环境类:不良地质地段,潜在滑坡区,超标准洪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等。(5)其他。6.1.2重大危险源辨识,按区域宜划分为:生产、施工作业区,物质仓储区,生活、办公区。6.2生产、施工作业区6.2.1生产、施工作业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作业活动的危险特性、作业持续时间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6.2.2生产、施工作业区的危险作业条件出现以下情况时,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1)施工作业活动类l)明挖施工:开挖深度大于4m的深基坑作业;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的深基坑作业;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质缺陷部位的开挖作业;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开挖作业;堆遼高度大于10m的挖掘作业;需在大于10m高排架上进行的支护作业;存在上下交叉的作业等。2)洞挖施工:断面大于20m²或单洞长度大于50m以及地质缺陷部位开挖;不能及时支护的部位;地应力大于20MPa或大于岩石强度的1/5或埋深大于500m部位的作业;未进行围岩稳定性监测;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而又未进行浓度监测;洞室临近相互贯通时的作业;当某一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相邻洞室施工作业。3)石方爆破:一次装药量大于200kg的露天爆破作业或50kg的地下开挖爆破作业;竖井、斜井开挖爆破作业;多作业面同时爆破作业;临近边坡的地下开挖爆破作业;雷雨天气的露天爆破作业。4)填筑工程:截流工程;围堰汛期运行。5)灌浆工程: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灌浆;廊道内灌浆。6)斜井、坚井施工提升系统:有天锚或地锚;载人吊篮;提升系统行程大于20m。7)砂石料生产:堆场高度大于10m;存在潜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料场下方有村庄;料场处于高寒地区,经常性出现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半成品及成品堆放库。8)混凝土生产系统:利用液氨系统制冷;存在2MPa以上的高压系统。9)混凝土浇筑:厂房顶板浇筑:大型模板;利用缆机或门机浇筑;浇筑高度大于10m.10)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胸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高度超过8m的承重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11)模板工程;模板高度大于Sm。12)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超长、超高及超宽构件运输;大型吊装作业;施焊現场10m范围内,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质;使用易爆、有毒和易腐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作业;存在高空作业、上下交叉作业等。13)建筑物拆除工程:围堰拆除工程;混凝土拌和楼拆除;采用爆破拆除时,D级及以上拆除工程;采用机械拆除,拆除高度大于10m。(2)大型设备类1)通勤车辆:运载30人以上的通勤车辆。2)大型施工机械:存在大风的区域作业;设备运行范围内存在高压线;大型施工机械安装及拆卸。(3)大型起重运输设备,两台及多台大型起重机械存在立体交叉作业;存在大风的区域作业;设备运行范围内存在高压线;一次起吊重量大于100t.(3)设施、场所类1)弃渣场:渣场下方有生活或办公区。2)供水系统:水源地无监控;利用液氯进行消毒和盐酸进行污水处理;压力大于1.6MPa的压力管道;高位水池;处于汛期的聚房。3)供风系统:压风机、高压储气罐。4)供电系统:变电站、变压器以及洞内的高压电缆。5)金属结构加工厂:乙炔临时超量存储;氧气瓶与乙块瓶未隔离存放等。6)道路桥梁隧洞:严寒及冰雪地区,存在大坡度、长距离下坡运输;超长、超高、超寬构件运输等。(4)其他。6.2.3重大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6.2.4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6.3物质仓储区6.3.1物质仓储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储存物质的危险特性、数量及仓储条件。6.3.2水电水利工程物质仓储区危险物质临界量的确定:(1)常用危险物质名称及临界量符合表6.3.2规定。表6.3.2水利水电工程常用危险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序号仓库名称危险物质名称临界量物质类别1油库汽油20t易燃液体2柴油50t易燃液体3爆破器材库炸药1t爆炸物品4导爆索5万m爆炸物品5雷管2万发爆炸物品6塑料导爆管10万m爆炸物品7化学品仓库丙酮25t易燃液体8糠醛25t易燃液体9苯5t易燃液体10氯0.25t毒性气体11乙炔0.1t易燃气体12液氨1t毒性气体13氯化氢(盐酸)2t毒性物质14氯酸钠10t氧化性物质15设备仓库核磁密度仪1台放射性物质16物资仓库易燃固体20t易燃固体(2)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按GB18218规定临界量的1/10确定。6.3.3物质仓储区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宜列为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具体辨识指标为:(1)物质仓储区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物质的效量即为仓储区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2)物质仓储区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式(6.3.3)计算,若满足公式(6.3.3)时,则定为重大危险源。X(加权临界量)=q1/Q1+q2/Q2...+qn/Qn≥1(6.3.3)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储存量,t;Q1,Q2,....,Qn----对应的各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6.3.4物质仓储区存在以下情况时,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1)库房用电、照明不规范。(2)库房安全距离不足。(3)消防器材缺失或过期。(4)避雷设施不完善。(5)装卸危险物质。(6)物质堆高超标。(7)库房的防盗措施不完善。(8)危险物质出入库账物不符。(9)地质、山洪等自然灾害危害。(10)其他。6.3.5应按物质仓储区的危险物资特性及周国环境计算其发生事故时的后果。6.4生活、办公区6.4.1生活、办公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环境的危险特性和发生事故的后果。6.4.2生活、办公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重点部位:(1)办公楼。(2)营地。(3)医院。(4)其他公共聚集场所。6.4.3生活、办公区存在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害或死亡的危险因素均应列为重大危险源的重点辨识对象:(1)可能导致重大灾害的危险因素。(2)可能产生滑塌并危及生活、办公区安全的弃渣场。(3)可能危及生活、办公区安全的自然或地质灾害。(4)群体性食物中毒,大型聚会群体事件,传染病群体事件。具有放射性危害的设施。(6)雷电。7评价7.1一般规定7.1,1重大危险源评价,宜选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作业条件——管理因子危险性评价法(LECM)或层次分析法。7.1.2不同阶段、层次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必要时可采用不同评价方法相互验证。7.1.3应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及财产损失情況进行分级,可按以下标淮分为4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7.1.4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完成时均应编写并提交报告。7.2评价阶段和内容7.2.1重大危险源评价,按层次可划分为总体评价、分部评价及专项评价。7.2.2重大危险源评价,按阶段可划分为预评价、施工期评价。7.2.3预评价对象有:物质仓储区,设施、场所,危险环境,待开工的施工作业。7.2.4预评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1)规划的施工道路、办公及生活场所、施工作业场所可能遭遇的地质、洪水等自然灾害。(2)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地下开挖作业环境。(3)规划的危险化学品仓库。(4)施工地段的不良地质情况。(5)待开工的单位工程成标段。7.2.5施工期评价对象有:生产、施工作业。7.2.6施工期评价内容如下:(1)应按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分类进行分部评价。(2)应对大型设备吊装、爆破作业、大型模板施工、大型脚手架、深基坑等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项评价。7.3评价方法1:安全检查表法7.3.1安全检查表法适用于施工期评价。7.3.2安全检查表法分定性化安全检查表和半定量化安全检查表。(1)定性化安全检查表法应列举醫查明的所有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采用提问式检查表。(2)半定量化安全检查表法应根据评价对象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检查表并进行评价。7.3.3安全检查表法应列出危险因素,根据现场情况对安全检查表打分,评价危险程度,综合判定后确定危险源等级。7.4评价方法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7.4.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适用于各阶段评价。7.4.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中危险性大小值D按式(7.4.2)计算:D=LEC(7.4.2)式中:D一一危险性大小值;L一一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大小;E一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一一危险严重程度。7.4.3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
本文标题: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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