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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2010—237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李伏平承包方:_____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李伏平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合同具体情况,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胶州东苑集团旧村改造工程地点:胶州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铁艺楼梯、落地栏杆、飘窗栏杆制作安装(包附件),甲方提供钢管主材、弯头、场地、电费、运费。1.2开竣工日期:甲方通知日期为准。1.3合同价款:约26万元大写:约贰拾陆万元人民币第二条施工方案及预算2.1施工方案提交时间:开工前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施工方案一套。22.2预算提供日期和审核部门:开工前向甲方预算部提供施工预算二分。第三条工地代表3.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王连云甲方出具给乙方的工程签证、索赔报告、设计变更、往来函件等商务文件,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或预算人员)签字方可生效,甲方其他人员签字的商务文件,未经甲方授权甲方不认可。3.2乙方驻工地代表:第四条甲方工作4.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4.2水、电、电讯和交通干道进入和开通时间、起止地点:现场已具备。4.3施工方案审批时间:开工前完成。第五条乙方工作5.1提交进度计划及报表时间及要求:按甲方项目部要去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5.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做好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防护工作,并做好原有结构及建筑物的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坏,由乙方在限期内无偿整改至达到甲方要求,如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整改,甲方委托他人施工,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3材料存放,保护的要求:工程竣工交付业主前,由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出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无偿修理或赔偿。由乙方负责看管。5.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要求:甲方视现场条件协助乙方解决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办公室、工人宿舍、材料仓库及临时加工的场地,费用由甲方承担。5.5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卫生要求:达到按市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要求。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出现安全事故,及时通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5.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每日现场施工完成后,保证将垃圾清理完毕,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定时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否则甲方委托他人代运,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7现场安全保卫、夜间施工照明:按甲方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工程进度6.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开工前五日内。36.2甲方代表批准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五日内。第七条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7.2工程质量等级的经济支出:由乙方自行,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合同质量标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整改之达标。7.3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业主、监理、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第八条工程款支付8.1在乙方完成工程全部后,甲方在5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价款的95%,中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65%----70%,剩余5%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并将支付证据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保留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的权利。第九条甲方要求:室外栏杆必须要求做避雷连接,二遍底漆,二遍面漆。第十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提供,乙方应按照设计标准采购材料。材料在采购前20天需通过甲方向业主单位(包括监理单位)提供样品,并封样,由乙方负责同业主进行材料的批复工作,再、在确认品质、价格之后方可采购,甲方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共同对材料进行验收。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增减价款、附变更表)如有设计、业主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及签证,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经甲方预算部门审核后方可计入结算。第十二条工程验收12.1中间工程检验:执行有关规定,中间工程或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甲方检验,并由甲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12.2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和份数:工程竣工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如因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12.3验收时间:由甲方通知。12.4参加验收的部门:业主、监理、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第十三条竣工结算13.1结算方式:制作安装38元/米(包工包所有辅料)。本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手动工具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劳保费等全部费用;13.2乙方提交决算报告的时间:工程完工后15天内。413.3甲方批准决算报告的时间:在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成后20天内。第十四条保修14.1保修的内容和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属保修范围。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并对施工内容的质量负有全部的责任及连带责任。保修期间甲方按《分包单位工程维修补充协议》中的地址、电话、联系人联系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入现场,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行维修。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场维修并修至合格,甲方有权找其他公司完成,所需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14.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乙方负责维修。第十五条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违约16.1乙方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乙方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相应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所有剩余相应损失。乙方误工由甲方承担生活费用以及相应合理工资。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影响甲方工程形象进度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参加抢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抢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乙方结算值中扣除。16.2质量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遗漏、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除自行负责采取措施补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乙方须支付合同价款5%的罚款,并须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达到合同质量目标,且工期不予顺延。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6.3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乙方未按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组织施工,每发生一次,扣罚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该损失。16.4如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整改力度,甲方有权暂停拨款、直至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停工损失由乙方负担且工5期不予顺延,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6.5若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等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现场管理、施工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明显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限期整改。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每次整改无效罚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累计计算。16.6乙方必须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为进场工人按监管局规定办理双卡,并按期发放劳务费,甲方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可视情节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罚。乙方必须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不得出现民工上访、投诉、聚众索要工资等现象,若出现,其全部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同时处以乙方不低于5000元/次的罚款,与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6.7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人闹事、上访、罢工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甲方罚款1万元。若发生乙方的分包、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讨工程款、劳务报酬的情况,甲方将核实后视情况支付,但甲方将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罚。16.8乙方不得将工程再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扣罚乙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且双方解除合同。16.9以上各违约金及罚款可在甲方对乙方进行工程款支付时扣除。第十七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时终止。第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份送有关部门备案。第二十条其他:1.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对原有结构的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含建设单位)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2.该工程开工前甲方已按规定代乙方缴纳了安全监管费用(工人人身意外保险费),该费用在甲方对乙方结算时按乙方产值占各分包总产值比例分摊后扣除。3.现场发生的协调服务的内容由协调方与被协调方协商解决。甲方(章):乙方(章):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本文标题: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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