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1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法律责任(杭州)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常见问题及法律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1.03杭州2内容提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内容概述上市公司日常运作常见问题及指引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责任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概述制定背景及思路制订背景借鉴《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规定(含部门名义发布的备忘录,下同)88件,中小板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规定56件,两个板块均适用的规定26件。部分业务准则标准不统一制订思路简化规则层次,实现规则功能归位保证监管的延续性,整合现有规则充分体现和适应不同层次市场、不同创新业务的差异化监管需求规则整合梳理纳入、批量废止对于全部或实质性内容被合并入指引的业务规则,进行集中批量废止指导具体业务的业务规则以备忘录的形式另行规范本次废止业务规则共27件,其中单独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的业务规则11件,单独适用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务规则10件,两个板块上市公司均适用的业务规则6件未纳入指引的规则部分业务规则维持现状适用对象不符如保荐机构的业务规则、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规则特点更适合以单行规则形式存在如《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董秘及授权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体例限制未并入如《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规范交易所自身行为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办法》、《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细则》等主板指引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一节独立性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第四节监事会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第一节总体要求第二节任职与离职第三节董事行为规范第四节董事长特别行为规范第五节独立董事特别行为规范第六节监事行为规范第七节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第八节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主板指引架构(续)第四章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第一节总体要求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第三节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第四节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第五节承诺及承诺履行第五章信息披露第一节公平信息披露第二节实时信息披露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第一节总体要求第二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第三节募集资金使用第四节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第五节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主板指引架构(续)第七章内部控制第一节总体要求第二节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第三节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第四节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第五节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第六节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第七节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第八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九章社会责任第十章附则附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规范运作指引主要特点促进治理结构完善、健全内控抑制风险强调五分开,确保公司独立性敦促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行网络投票机制要求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引导和强化董监高个人行为规范强化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规范董、监事辞聘程序规范运作指引主要特点(续)加强交易监控,遏制内幕交易加强对关键人员交易本公司证券的监管强化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敦促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社会责任履行上市公司日常运作常见问题及指引规范规范主要内容和概览上市公司日常运作常见问题及规范公司的独立性问题及规范公司的“三会”运作问题及规范独立董事问题及规范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及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问题承诺及其履行问题与规范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问题及规范1五分开问题从摸底情况看,在“五分开”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有47家。其中业务存在独立性隐患的公司有39家,另外财务、机构、人员、资产未彻底分开的共有8家。五分开情况家数业务存在独立性隐患39财务未彻底分开1机构未彻底分开3人员未彻底分开1资产未彻底分开3合计47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调查情况关联交易问题项目2006年2007年2007年比上年增加2008年2008年比上年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亿元)1044.301446.1338.50%1544.086.67%占同类交易比例14.42%14.83%0.41%12.85%-1.98%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金额(亿元)1649.391953.6218.43%2395.2022.00%占同类交易比例18.54%19.67%1.13%20.53%0.86%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调查情况(续)同业竞争问题截至目前,深市主板涉及同业竞争的有66家,其中属于明显同业竞争的主要集中于央企或企业集团控股的多家公司有公司表示虽与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竞争,但因地域分割、产品差异等原因,同业竞争带给上市公司影响较小。如多家发电企业表示由于上网电量额度制,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质上属于“同业不竞争”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调查情况(续)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的规范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0条: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22条: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第23条: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1、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问题与规范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问题与规范(续)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的规范依据(续)•《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5条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参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世博股份案例•事实:2006年9月世博股份控股股东云南世博园集团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安排世博股份时任总经理游某、副总经理金某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通知二人暂不回世博股份工作,另有安排,致使游某、金某自2006年9月以来一直无法正常履行高管职责。•处分:2008年4月27日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世博集团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相关案例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相关案例(续)STJ案例2008年11月18日当地证监局向STJ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指出:(1)公司财务总监的薪酬由控股股东发放;(2)董事、监事的薪酬直接由控股股东考核确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怡亚通案例2009年7月13日怡亚通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指出:怡亚通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某担任控股股东深圳市联合数码公司总经理,联合数码两名财务人员在怡亚通兼职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此进行了整改。上市公司资产独立的规范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4条:控股股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帐、核算、管理。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上市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2、上市公司资产独立问题与规范上市公司资产独立问题相关案例得润电子案例2008年12月19日得润电子收到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通知指出:检查发现,公司在上市前曾购买了浪骑游艇会的会员证和游艇泊位使用权两项资产,共计128.78万元。从实际使用情况看,上述两项资产主要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邱某个人拥有的一艘游艇配套使用,即会员证、游艇泊位使用权是游艇的配套资产,公司上述游艇配套资产与游艇资产分离的做法,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要求上市公司资产应独立完整的规定不相符。上市公司财务独立的规范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5条: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兴化股份案例2007年9月之前兴化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兴化集团垫付基本工资,兴化集团为兴化股份垫付岗位津贴,月末双方结清差额,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且兴化股份未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义务。2008年2月18日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兴化集团、兴化股份及其时任总会计师李某等人通报批评。3、上市公司财务独立问题与规范4、上市公司机构独立问题与规范上市公司机构独立的规范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6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上市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上市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上市公司机构独立问题案例STKL案例广东证监局2008年现场检查报告显示,STKL国内营销系统与其控股股东的白色家电营销系统合署办公,双方共用一套营销管理、售后服务信息与结算系统。机构独立与业务独立均存在较大问题。解决措施:2009年5月上市公司披露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整合控股股东白色家电业务,以消除前述问题。2010年3月26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复,核准其向特定对象发行约3.62亿A股,收购后者旗下冰箱、空调、模具等白色家电资产,从而彻底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机构不独立与同业竞争问题。5、上市公司业务独立问题与规范上市公司业务规范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7条: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STSG案例2007年7月19日STSG收到当地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公司和控股股东在电子市场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在深圳华强北、龙岗区经营电子市场专业市场,控股股东亦在上述地域经营通讯产品专业市场。近年来,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不断拓展投建新的电子产品专业市场,控股股东亦在外地设立电子市场、数码通信广场,未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经证监局巡检指出后,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积极协商解决办法。2007年9月14日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今后不在同一城市内单独经营与上市公司具有同类业务的市场。6、规范运作指引的独立性要求强调五分开,确保公司的独立性2.1.1上市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2.1.2上市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2.1.3上市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支配。2.1.4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1.8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存在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2.1.9上市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所鼓励公司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如有),提高独立性。规范运作指引的独立性要求(续)加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监管不得为关联人提供直接或间接财务资助2.1.5上市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在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控股或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应提供等比例财务资助2.1.6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
本文标题:2-1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法律责任(杭州)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560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