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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审图中心审图内容要点
1审图中心审图内容要点3.1设计依据3.1.1国家、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有效版。(所采用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3.1.2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原建筑施工图设计相关图纸。3.1.3业主的设计任务书。3.2强制性条文3.2.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无障碍、节能等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3.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测定项目限量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y)≤1.0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测定项目限量AB内照射指数(IRa)≤1.0≤1.3外照射指数(Iy)≤1.3≤1.93.2.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释放量。4.1.2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选用符合本规定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4.3.1I类民用建筑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24.3.3I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4.3.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3.2.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一95(2001版)3.1.15A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净宽度和数量。3.1.18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2.3除第3.1.18条的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3.3.2除第3.1.18条所规定的场所和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3.3强制性标准3.3.1装修材料应满足GB50222一95(2001年局部修订版)3.1.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3.1.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3.1.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1.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玑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33.1.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1.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1.7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1.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1.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1.1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1.16建筑物内以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3.2.1条规定。3.2.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3.2.1建筑物及场所建筑规模、性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棚顶墙面地面隔断固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窗帘帷幕侯机楼的侯机大厅、商店、餐厅、贵宾侯机室、售票厅等建筑面积>10000㎡的侯机楼AAB1B1B1B1B1建筑面积≤10000㎡的侯机楼AB1B1B1B2B2B2汽车站、火车站、轮船客运的侯车(船)室、餐厅、商场等建筑面积>10000㎡的车站、码头AAB1B1B2B2B1建筑面积≤10000㎡的车站、码头B1B1B1B2B2B2B2影院、会堂、礼堂、剧院、音乐厅>800座位AAB1B1B1B1B1B1≤800座位AB1B1B1B2B1B1B2体育馆>3000座位AAB1B1B1B1B1B2≤3000座位AB1B1B1B2B2B1B2商场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3000㎡或总建筑面积>9000㎡的营业厅AB1AAB1B1B24每层建筑面积1000~3000㎡或总建筑面积为3000~9000㎡的营业厅AB1B1B1B2B1每层建筑面积<1000㎡或总建筑面积<3000㎡的营业厅B1B1B1B2B2B2饭店、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等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饭店、旅馆AB1B1B1B2B2其他饭店、旅馆B1B1B2B2B2B2B2歌舞厅、餐馆等娱乐、餐饮建筑营业面积>100㎡AB1B1B1B2B1B2营业面积≤100㎡B1B1B1B2B2B2B2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楼、疗养院、养老院AB1B1B1B2B1B2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资料馆等国家级、省级AB1B1B1B2B1B2省级以下B1B1B2B2B2B2B2办公楼、综合楼设有中央空调系统办公楼综合楼AB1B1B1B2B2B2其他办公楼、综合楼B1B1B2B2B2住宅高级住宅B1B1B1B1B2B2B2普通住宅B1B2B2B2B23.3.3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3.3.1条、第3.3,3条规定。3.3.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3.1的规定。3.3.3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3.4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一95第3.4.1条、第3.4.2条、第3.4.4条规定。3.4.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4.1的规定。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3.4.1建筑物及场所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休息室和办公室等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等AB1B1B1B1B1B2娱乐场所旱冰场等舞厅展览厅等医院的病房医疗用房等AAB1B1B1B1B25电影院的观众厅、商场的营业厅AAAB1B1B1B2停车库、人行通道、图书资料库、档案库AAAAA3.4.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4.4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3.5工业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GB50222—95第4.0.1~4.0.4条规定。4.0.1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0.1的规定。4.0.2当厂房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3.3.1建筑物建筑规范、性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高级旅馆>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AB1B1B1B1B1B1B1B1≤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AB1B1B1B2B1B1B2B1其他部位AB1B1B2B2B1B2B1B2B1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商住楼、医院病房楼一类等级AB1B1B1B2B1B1B2B1二类等级B1B1B2B2B2B2B2B2B2电信楼、财贸金融楼、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火指挥调度楼一类建筑AAB1B1B1B1B1B2B1二类建筑B1B1B2B2B2B1B2B2B2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档案馆、图书馆一类建筑AB1B1B1B2B1B1B1B1二类建筑B1B1B2B1B2B1B2B2B2住宅、普通旅馆一类普通旅馆、高级住宅AB1B2B1B2B1B1B2B1二类普通旅馆、普通住宅B1B1B2B2B2B2B2B2B2注:①“顶层餐厅”包括设在高空的餐厅、观光厅等;②建筑物的类别、规模、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64.0.3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等装有贵重机器、仪表、仪器的厂房,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4.0.4厂房附设的办公室、休息室等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0.1的规定。工业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4.0.1工业厂房分类建筑规模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甲乙类厂房有明火的丁类厂房AAAA丙类厂房地下厂房AAAB1高层厂房AB1B1B2高度24m的单层厂房高度≤24m的单层、多层厂房B1B1B2B2无明火的丁类厂房戊类厂房地下厂房AAB1B1高层厂房B1B1B2B2高度>24m的单层厂房高度≤24m的单层、多层厂房B1B2B2B23.3.6装修材料选用应满足GB50325一2001第4.3.2条规定。4.3.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宜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应按下列式计算,确定每种材料的使用量:3.3.7人造木板的使用应满足GB50325一2001第4.3.4条规定。4.3.4Ⅱ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宜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当采用E2类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3.3.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用的涂料、胶粘剂等应满足GB50325一2001的规定。4.3.5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其苯、游离甲醛、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4.3.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多彩内墙涂料。4.3.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4.3.12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4.3.1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贴塑料地板7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3.3.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使用的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应满足50325一2001的规定。4..3.14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3.3.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使用的地毯壁纸卷材等应满足GB50325一2001的规定。4.3.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所使用的地毯、地毯衬垫、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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