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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凯恩斯制度: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签发人:签发日:1公司物资采购制度1、内容与目的:本制度规范了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采购实施、验收、支付等相关批准审核的程序规定。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规范性有序性,减低浪费、堵塞漏洞、减小资金占用,经讨论研究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及各矿上与物资采购相关人员。3、采购的归口管理。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矿的物资(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零星材料)采购均由公司采购副总负责组织安排购买。4、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的编制。各矿根据生产任务,由矿长与本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矿综合办及仓库管理员衔接,落实下月所需的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经矿长审定后于每月24日前报出“月采购计划”一式四份,送公司分管副总核准。审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收到各矿报来的“采购计划”,在每月26日前核准。交公司财务总监实施。下达。公司财务总监对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的采购计划,有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衔接落实,由财务总监在每月28日前分送各矿财务室两份,公司采购负责人一份,财务总监自存一份。5、采购资金计划管理。各矿财务室,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编制资金计划,按《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上报。6、采购过程管理。公司采购副总在收到核准后的采购计划后,与各矿本地采购协商确认采购地点(乌鲁木齐或本地),并分别实施采购采购人员采购材料、设备应货比三家,原则上须签订采购合同并向供货方索取符合税务要求的购货发票、产品合格证书。需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由采购人员提供采购合同,按借款流程办理。对拟采购的材料、设备,单项材料或设备采购金额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由采购员货比三家询价后,口头报分管副总经理确认价格。新疆凯恩斯制度: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签发人:签发日:27、采购验收物资采购后,由采购员进行运输跟踪,并通知各矿仓库管理员在各矿所在地做好接货及转运至矿山的工作。采购回矿山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对入库物资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四份,仓库管理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签字后库房留下两份,一份作为库房入帐的依据;另一份在月末时送财务部门。其余两份交采购员,一份由采购员自存;另一份连同发票作为采购员报帐依据交财务部门。用于矿山的材料、设备,公司采购部需按照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煤安标志、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书,交矿总工保管。8、采购付款及报销由采购人员填制“借款单”申请付款,公司及各矿财务室与经审核批准的“采购计划”核对,并根据公司安排的资金,按“借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凡与采购计划及资金安排不一致的支出不予付款。临时追加计划须按以上程序办理后方可付款。公司付款原则上用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进行。2000元以上的采购支出除了分管副总批准不得直接支付现金。采购人员在完成采购后,凭发票、材料入库单向矿财务室按“费用报销流程”报账。9、本制度为试行,试行期一年。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本公司总经理。本制度由总经理于2009-12-24颁布,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新疆凯恩斯制度: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签发人:签发日:3附:采购流程图【矿长】向分管副总提交符合要求的月度汇总材料清单【库管】校对【总工】审核【副矿长】提出月度材料采购清单【分管副总】落实批准【财务总监】安排资金计划公司物料采购负责人实施采购【库管】物资验收【财务】支付购后服务1、采购计划制订2、采购计划批准,监管3、采购执行4、购后服务乌鲁木齐采购矿所在地采购
本文标题:煤矿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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