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深圳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09年-2010年)
3深圳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09年-2010年)(共12个项目、38个事项、76个工作内容)项目工作事项事项内容完成形式完成情况责任部门进度安排基本要求备注一、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一)建立健全起草法规、制定规章的制度1、市政府修订《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订法规草案规定》市政府规章待完成市法制办2009年9月前完成规定含有立项论证、集中草拟法规和规章、听取社会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集体决定、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实施情况评估等制度已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和拟订深圳经济特区法规草案规定》2、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规程》部门规章制度待完成市政府各有关部门2009年12月前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法规、规章起草流程、期限、工作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二)建立健全起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制度3、市政府修订《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规章待完成市法制办2009年9月前完成应当涵盖对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内容包括听取社会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实施情况评估等制度市政府已制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4、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各区政府2009年12月前完成参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内容制定45、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待完成市政府各部门2009年12月前完成对起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流程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三)建立健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6、市政府制定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编办、发改局2010年12月前完成对市、区政府设立、撤销和调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原则、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7、市政府制定法定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规章待完成市编办2010年12月前完成对法定机构的性质、作用、管理体制以及设置原则、权限、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推行法定机构设置试点,逐步扩大法定机构设置范围(四)建立健全依法确定市、区政府部门职责的制度8、完善划分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职责的制度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政府办公厅2010年6月前完成明确市、区政府部门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的职责划分市政府已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9、市政府制定政府部门职责管理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编办2010年12月前完成对政府部门职责的确定、调整和清理的原则、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10、审定并公布市、区政府部门职责法规、规章或政府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区编办负责拟定,同级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2010年12月前完成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规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类别划分职能,明确市区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11、市政府制定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市法制办对市区政府部门上下级以及同级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发生争议的处理原则、机市政府已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试行)》5构、程序,协调意见的执行和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五)建立健全人员编制管理制度12、市政府制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编办2010年12月前完成对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的依据、原则、权限、程序以及编制的日常调整、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三、行政决策法治化(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13、市政府修改《深圳市重大决策公示暂行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参加2009年9月前完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修订。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规定应向社会通过公示、举行座谈等方式征求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的程序、意见分析和采纳办法作出具体规定14、市政府修改《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参加2009年9月前完成根据国务院《纲要》和《决定》要求进行修订,扩大听证范围、完善听证程序、规范对听证意见的处理15、市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参加2009年6月前完成根据国务院《纲要》和《决定》要求,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规定必要性和可行性专家论证程序,体现科学决策原则市政府办公厅及法制办已完成《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616、市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参加2009年9月前完成根据国务院《纲要》和《决定》要求制定,体现依法决策原则17、市政府制定重大改革政策风险评估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发改局2009年9月前完成将改革政策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改革决策的前置程序,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改革决策失误18、市政府制定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12月前完成根据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制定或修改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对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程序、时限、决定、公布形式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作出规定市政府已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19、市政府制定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市法制办参加2009年9月前完成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制定,对应急决策的事项范围、启动机制、程序、时限、公布形式等作出规定20、区政府制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区政府2010年3月前完成对执行市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七)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价制度21、市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价办法市政府规章或规范范性文件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参加2009年9月前完成对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价的机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反馈意见的处理、结果公布等作出具体规定(八)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22、市政府制定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范性文件待完成市监察局2009年6月前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追究违反法定决策制度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市监察局已完成《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的起草,目前已进入法定审查程序7四、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九)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制度23、市政府制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财政局2009年12月前完成根据国务院《纲要》、《决定》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对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监督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市政府已制定《深圳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暂行办法》24、区政府制定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各区政府2010年6月前完成对区政府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25、市、区政府各部门制定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规定部门规章制度待完成市、区政府各部门2009年12月前完成根据国家和市政府规定,对本部门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编制决算草案以及部门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26、市政府制定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财政局2009年12月前完成对全市政府各部门收取或提取非税收入的项目、范围、标准、程序、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市政府已制定《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27、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非税收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制度待完成市、区政府有关部门2010年6月前完成根据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对本部门收取或提取、上缴非税收入的有关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十一)建立健全政府28、市政府制定实施《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细则市政府规章待完成市发改局牵头,市法制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2009年12月前完成对市、区政府及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部门进行政府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程序、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8投资管理制度29、区政府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各区政府2009年12月前完成对区政府进行政府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30、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则部门文件待完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法制办备案2010年6月前完成根据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报批程序、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十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31、市政府制定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细则市政府规章待完成市财政局2010年6月前完成对政府采购的原则、项目、范围、标准、方式、程序、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市人大已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1998年制定),现已进入修改程序五、行政审(十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下同)机制32、市政府制定实施行政审批的规定市政府规章已完成对实施行政审批的原则、机关、程序以及实施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已完成《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深圳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若干规定》33、成立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和工作机构市政府文件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2009年3月底前完成由市政府发文成立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办事机构、任务职责、工作办法等,设立相应工作机构为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改革,市政府已成立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领导小组(十四)推34、清理并公布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机关市政府规章和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区法制办负责同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2009年12月前完成市法制办对各区清理的结果进行统一协调后,由各区政府公布市、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均已完成,但是区政府各部门的清理结果尚未公布35、对全部行政部门规范部分完成市、区法制2009年9月对所实施的审批全部按法定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9批法治化进行政审批实施法治化工作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制定实施办法性文件办负责同级政府部门实施办法的审定前完成要求拟定实施办法,经同级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公布执行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已完成36、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制度建立电子监察网络并制定监察办法已完成市、区监察局已制定《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六、行政处罚法治化(十五)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机制37、市政府制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分完成市法制办2009年9月前完成对市区政府行政处罚主体(含委托处罚)、执法人员资格、执法事项及权限确定、处罚基准、听证以及实施办法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已制定《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十六)推进行政处罚实施法治化工作38、清理并公布全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市、区法制办39、清理并公布行政处罚项目市、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区政府部门2009年6月前完成对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及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40、对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确定处罚基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待完成市政府部门2009年8月前完成对全市本系统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以细化,确定具体的处罚幅度、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各区政府部门执行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处罚幅度标准10七、行政服务法治化(十七)建立健全行政服务管理制度41、市政府制定行政机关行政服务管理规定市政府规章待完成市法制办2009年9月前完成对行政机关提供行政服务的宗旨、原则、范围、项目以及实施机构、程序、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行政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不行使行政审批或其他行政决定等
本文标题:深圳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09年-2010年)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692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