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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9.1概述一、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1、索赔的含义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要求。2、索赔的特征索赔是双向的。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3、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几点区别二、索赔的起因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三、索赔管理的特点1.索赔工作贯穿工程项目始终2.索赔是一门融工程技术和法律于一体的综合学问和艺术3.影响索赔成功的相关因素多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4.索赔的原则四、工程索赔的现状与作用1、我国工程索赔的现状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索赔专门人才缺乏。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还不能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2、工程索赔的作用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75.索赔的分类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按索赔的目标按发生索赔的原因按索赔的处理方式按索赔的对象合同内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索赔;反索赔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工程拖期索赔;加速施工索赔;施工现场变化索赔8(1)合同内索赔(ContractualClaims)指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这些在合同文件中有文字规定的合同条款,亦称为明示条款。(2)非合同规定的索赔(Non-Contractualclaims)承包商的该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规定,但可以根据某些条款的含义,推出承包商有索赔权。这一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3)道义索赔(EX-Gratialclaims)业主了解承包商为完成某项困难工作,延误工程工期,甚至承受了额外的费用损失,出于善良的意愿达成双方友好关系的考虑,同意给承包商以适当地经济补偿。这是一种罕见的索赔形式,其索赔内容在合同条款中找不到相应的规定。No.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9(1)工期索赔(ClaimsforExtensionofTime)工期索赔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承包人向业主要求批准顺延合同施工工期,即是将原来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的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No.2.按索赔目标分类(2)费用索赔(Financialcompensation)费用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Lossesandexpenses),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FinancialCompensation)。施工费用超支的原因,主要来自两种情况:①施工受到干扰,导致工作效率降低;②业主指令工程变更或额外工程,导致工程成本增加。10(1)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2)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3)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4)工程范围变更引起的索赔;(5)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引起的索赔;(6)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7)资料文件错误引起的索赔;(8)暂停施工引起的索赔;(9)终止合同引起的索赔;(10)设计图纸拖交引起的索赔(11)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12)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13)业主风险引起的索赔(14)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15)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16)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17)法律法规变更引起的索赔(18)对合同文件的不同理解引起的索赔No.3.按索赔的原因分类(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2)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通常在如下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a)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有争议,而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b)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c)在一些复杂的工程中,当干扰事件多,几个干扰事件同时发生,或有一定的连贯性,互相影响大,难以一一分清,则可以综合在一起提出索赔。No.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12通常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为了取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索赔”;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经济损失的补偿要求,称为“反索赔”。这一定义已为国际工程承包界所公认和普遍应用,具有特定的明确含义。《牛律法律指南》中对反索赔的含义是这样写的;“由被索赔一方发起的对该项索赔坚持进行检查和处理的行动。它不仅是对该项索赔的防卫和反驳,而且是对索赔者提出实质性索赔的一个独立的行动。”No.5.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按索赔当事人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以上两种又称施工索赔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保险公司的索赔以上两种又称商务索赔六、索赔事件在工程实践中,承包商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通常有: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设计图纸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及行驶道路、接通水电等,造成工程拖延和费用增加。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3、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打乱了工程施工计划。4、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的指令或提供错误的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或窝工等。5、工程数量变更,使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同。6、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六、索赔事件7、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8、业主指令工程加速。9、不可抗力因素。10、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1、合同缺陷,如条款不全、错误或前后矛盾,双方就合同理解产生争议。12、物价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上涨。13、国家政策、法令修改,如增加或提高新的税费、颁布新的外汇管制条例等。14、货币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等。图工程变更的分类工程变更承包商原因设计原因业主方原因外界条件加速施工业主失误改变工作范围提高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变化现场条件变化承包商建议承包商失误设计变更现场施工签证变更合同变更七、承包人的索赔程序承包人的索赔程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2、索赔报告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3、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2)索赔成立条件a)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4、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5、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业主批准。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解决7.1补充:工程师对索赔管理一、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1、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2、工程师有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3、作为索赔争议的调解人4、在争执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二、工程师索赔管理任务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发生3、公正地处理和解决索赔三、工程师索赔管理原则1、公正原则2、及时履行职责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四、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1、审查索赔证据(1)合同文件;(2)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4)施工现场记录;(5)施工会议记录;(6)工程照片;(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9)检查和试验记录;(10)汇率变化表;(11)各类财务凭证;(12)其他有关资料。2、审查工期延展要求对索赔工期延展,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3)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3、审查费用索赔要求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2)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3)审核索赔计算的正确性。主要注意的问题包括:a)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不仅含有直接费,还包括间接费、风险费、辅助施工机械费、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等项目的摊销成本。在索赔计算中不应有重复取费。b)停工损失中,不应以计日工费计算。闲置人员不应计算在此期间的奖金、福利等报酬,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刮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c)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的功效降低损失的区别。凡可改作其他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但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五、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工程师通常可以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有:(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2)业主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3)事实依据不足;(4)合同依据不足;(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六、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3、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4、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威信的9.2费用索赔一、费用索赔的含义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二、与工期索赔相比,费用索赔有以下一些特点:费用索赔的成功与否及其大小事关承包商的盈亏,也影响业主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因而费用索赔常常是最困难、也是双方分歧最大的索赔。索赔费用的计算比索赔资格或权利的确认更为复杂。在工程实践中,常常是许多干扰事件交织在一起,很难清楚、准确地划分开三、索赔原因业主违约索赔。工程变更。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或预付款。9.2费用索赔三、索赔原因工程加速。业主或工程师责任造成的可补偿费用的延误。工程中断或终止。工程量增加(不含业主失误)。业主指定分包商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9.2费用索赔三、可索赔费用的分类1.按可索赔费用的性质划分额外工作索赔损失索赔2.按可索赔费用的构成划分直接费间接费按照工程惯例,承包商的索赔准备费用、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是不能索赔的,因而不应将这些费用包含在索赔费用中。四、常见索赔事件的费用构成索赔事件可能的费用项目说明工程延误1.人工费增加包括工资上涨、现场停工、窝工、生产效率降低,不合理使用劳动力等损失2.材料费增加因工期延长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3.机械设备费设备因延期引起的折旧费、保养费、进出场费或租赁费等4.现场管理费增加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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