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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五、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项目五施工阶段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第四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第五节工程索赔•第六节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第七节工程造价偏差分析第一节概述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按照设计文件、图纸等要求,具体组织施工建造的阶段,即把设计蓝图付诸实现的过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就是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施工图预算内,并力求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设(或建筑)产品。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6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即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价为基础,同时考虑因物价上涨因素所引起的造价的提高,考虑到设计中难以预计的而在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变更及费用,合理确定工程的结算价款。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造价(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造价控制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第一节概述7内容包括: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正确计算索赔费用及工程变更价款,不断对已完施工进行价格调整,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完工以后再对合同价格进行最后调整,形成最终的竣工工程结算交易价格,即最终的建筑产品交易价格,从而完成产品的销售。第一节概述业主造价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目标分析论证确定投资目标分解投资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是否合理设计挖潜修改变更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主要技术方案技术经济分析是已完工程实物量施工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业主造价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已完工程实物量有无索赔已完工程结算表审核已完工程结算表无是否合理已完工程结算是修改已完工程结算提出索赔文件有审核索赔文件否是否合理去除不合理部分签证索赔文件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比较否是认可索赔文件业主造价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比较有无偏差分析投资偏差原因有采取纠偏措施未完工程投资预测无投资目标需调整吗提出投资目标调整方案确定投资目标调整方案调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否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业主造价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是否合理是竣工结算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否结束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流程图第二节工程计量1、计量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清单计价法中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的工作量,在施工中往往会发生改变,不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经过工程师计量所确定的数量才是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2、计量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对于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通过计量纠偏,调整进度。通过计量支付手段控制工程按照合同来进行第二节工程计量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5条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第二节工程计量2、FIDIC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1)工程师要求计量工程任何部分时,应向承包商的代表发出合理通知。(2)承包商的代表自行或派员协助进行工程计量以及提供工程师要求的详细资料。(3)如果承包商没有参加计量,工程师的计量结果应被视为准确无误,承包商应认可该结果。(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需根据记录进行测量的任何永久工程,此类记录应由工程师准备。工程师要求时,承包商来审查此类记录,并在同意后签字,如果承包商不来审查,则工程师记录应视为正确无误。(5)如果承包商审查记录后有不同意见,或者不按原商定好的的内容签字,则他应通知工程师他认为不准确的方面。(6)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通知后进行复查,随后可以决定维持原记录或对原记录加以改正。(7)如果承包商被要求检查记录后14天内,没有发出不同意该记录的通知,该记录应作为准确记录予以认可。工程计量的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计量的几何尺寸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第二节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2019/9/618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分为设计变更与其他变更两大类。设计变更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高程、基线、位置、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其他变更指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如变更质量标准;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工程变更往往伴随合同价款变更。2019/9/619二、工程变更的起因业主新的要求勘察设计粗糙,后期不得不变工程环境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新技术的出现,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计划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2019/9/620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程序一般由合同规定。按国际惯例,合同中通常都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直接指令变更工程的权力,承包商接到指令后必须立即执行,价格、工期事后协商确定。(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2019/9/621(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2019/9/622四、工程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1、变更价款确定的程序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变更影响工期的,承包人提出调整工期具体细节监理人收到变更报价与发包人协商监理人14天内确认变更价格时间限制14天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14天未确认也未提出协调意见,视为变更款已确认。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2019/9/6242、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2019/9/625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规定:4.7.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7.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7.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27例:某砼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为1000立方米,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320元/立方米,且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0%时可以调整单价,调整系数为0.95。由于该项设计变更,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1150立方米,则该砼工程的价款为多少?解:由于实际超过了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10%,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为:1150-1000×(1+10%)=50立方米,需调整价款。故该砼工程的价款为:1000(1+10%)×320+50×320×0.95=36.72万元例:某土方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为1100m3,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为15元/m3,且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0%时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15.5元/m3。经工程师计量,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土方量为900m3,则该土方工程价款为多少?解:按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实际减少量超过合同约定幅度,原综合单价需做调整。本题减少幅度为(1100-900)/1100=18.18%,需执行合同约定的调整价。故该土方工程价款为:900*15.5=13950元如果本题实际完成土方量为1000m3,其他不变,则该土方工程价款为多少?解:因工程量变化幅度为(1100-1000)/1100=9.1%,需执行原价。故该土方工程价款为:1000*15=15000元。五、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发布指令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2.变更范围(1)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3)工程任何部分高程、位置和尺寸的改变。(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5)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6)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7)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3.变更程序(1)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实施变更建议书。2)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或提出他不能照办的理由(如果情况如此),或提交依据工程师的指示递交实施变更的说明,包括对实施工作的计划以及说明、对进度计划做出修改的建议、对变更估价的建议、提出变更费用的要求。若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无法执行此项变更,承包商立刻通知工程师。3)工程师收到此类建议书后,应尽快给予批准、不批准、或提出意见的回复。4)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何工作,应由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执行每项变更并附做好各项记录的任何要求的指示,承包商应确认收到该指示。4.变更估价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取新的费率或价格:1)该项工作测出的数量变化超过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中所列数量的10%以上,2)此数量变化与该项工作上述规定的费率或单价的乘积,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0.01%。3)由数量变化直接导致该项工作的单位工程费用变动超过1%,4)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为“固定费率项目”。工程变更《施工合同文本》FIDIC合同条件工程变更的范围主要是设计变更,也包括其他变更,设计变更主要包括: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主要范围包括:①工程量的改变;②质量和其他特性改变;③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④删减工作内容;⑤新增工程;⑥
本文标题:五、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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