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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SHLYQ/SHLY0001S-2019湿粉条2019-04-01发布2019-04-02实施四会市乐意食品厂发布备案号:44120030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23日Q/SHLY0001S-2019前言本标准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的。本标准由四会市乐意食品厂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伟梅。本标准于2019年04月01日首次发布。ⅠQ/SHLY0001S-20191湿粉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粉条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加水浸泡、磨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盐经混合均匀后熟化(熟化过程加入食用植物油)、成型、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形成各种形状的非即食湿粉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4大米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大米应符合GB/T1354、GB2715的要求。3.1.2食用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要求。3.1.3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3.1.4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要求。3.1.5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要求。3.1.6以上原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要求。3.2感官要求Q/SHLY0001S-20192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米白色或淡黄色,均匀一致,无霉变气味、滋味具有米香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基本均匀一致,表面平滑杂质无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80.0酸度(以湿基计),°T≤4.0铅(以Pb计),mg/kg≤0.15黄曲霉毒素B1,μg/kg≤10.03.4食品添加剂要求3.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4.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要求定量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取适量样品用目视法检查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用鼻嗅法检查气味,按食用方法煮熟后品尝滋味。5.2理化指标检验5.2.1水分按GB5009.3进行测定。5.2.2酸度按GB5009.239进行测定。5.2.3铅按GB5009.12进行测定。5.2.4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进行测定。5.3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进行。6检验规则6.1组批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6.2.1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2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1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Q/SHLY0001S-201936.2.2净含量抽样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办法》中附表4的规定进行。6.3检验分类6.3.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每批原辅材料入库前,应由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6.3.2出厂检验6.3.2.1每批产品应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2.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6.3.3型式检验6.3.3.1正常生产每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f)更换生产设备时。6.3.3.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在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运输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包装形式为袋装或纸箱装,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塑料包装袋应符合GB4806.7规定,纸袋应符合GB4806.8规定,纸箱应符合GB/T6543规定。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贮存7.4.1包装箱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应离地、离墙存放。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4.2符合上述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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