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潮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
潮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行政执法主体:潮州市教育局类别: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潮州市教育局行政处罚一览表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依据备注1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警告;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四条3.《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4.《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2违规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一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6.《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3违反国家规定招收学员责令停止招生;罚款;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二条4教师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使用假资格证书的行为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没收教师资格证书1.《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5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幼儿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幼儿教育内容及方法不符合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学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6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在幼儿园附近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7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警告;责令停止招生《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8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9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违反规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10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整顿、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11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12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13民办学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14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15民办学校出资人非法取得办学回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16民办学校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17民办学校不按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18民办学校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19民办学校未依照有关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颁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20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1民办学校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2民办学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3民办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4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5民办学校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6中小学擅自进行教材试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试验范围责令停止试验或禁止使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27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法实施卫生监督的罚款《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28自学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社会助学机构中兼职的;命题教师在社会助学机构中担任该课程辅导工作的;主考学校以主考学校名义进行主考专业的助学活动的警告、取消命题教师、主考学校资格《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29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招生广告(简章)未经批准而刊登、播放、张贴、发放的;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内部管理混乱的警告、取消专业辅导资格《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30社会助学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招生办学的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3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警告,停办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第三十一条32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宣布考试无效;没收违法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33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宣布无效;警告;停考;责令学校退回招收的学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4.《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34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潮州市教育行政许可一览表序号许可项目办理时限依据1教师资格认定30天《教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2民办学校的设立3个月内《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附件四潮州市教育局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一览表序号行政行为项目依据备注1民办学校管理《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3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4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5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6学校拒不履行艺术教育责任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十八条7自学考试中管理不善、考纪考风差的考场,限期整顿,撤销《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8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责令补办手续或停止继续教育活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一条粤府[2003]30号取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的审批9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达不到培训要求,限期改正,停止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注:以上内容以具体法律法规内容为准。
本文标题:潮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057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