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巴环发〔2011〕78号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支撑材料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环保局: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支撑材料的通知》(川环办函〔2011〕205号)予以转发,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未按规范准备材料而被省厅通报或考核扣分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分。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川环办函〔2011〕205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支撑材料的通知各市(州)环保局:为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确保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现就减排支撑材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减排支撑材料须一企一档,采用统一盒装上报,并打印所属市(州)和企业名称。每套支撑材料至少准备3套,1套上报核查组,另外2套分别存放在项目现场和市(州)环保局备查。各县区的材料由市(州)环保局统一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回收。二、具体要求(一)全口径污水处理厂1.减排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建成时间、设计规模和实际处理规模)、历年减排量核定数据,环统(污普动态更新数据)排放量、当年排放量计算说明;2.全年的运行日报表和月报表,按照我厅下发的规范性表格填报;3.试运行时间及批复文件;4.非正常运行记录。需提供当年发生的非正常运行记录,并有相关材料佐证;5.具有代表性的在线监测数据历史曲线打印件;6.环保部门出具的进出口监督性监测报告;7.环评、可研批复,附重要章节节选;8.环保部门监察巡查记录;9.其他佐证材料:运行照片、建设合同、竣工报告、主要设备清单、生产用电发票等;10.区域水平衡计算;11.对原有污水处理厂提高水量或浓度的,还需提供管网建设情况(管网完善施工图纸、记录)、服务范围和人口变化情况等。(二)全口径工业企业1.全口径统计表中相关参数的支撑材料;2.减排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建成时间、设计规模、上年和当年产量分析)、历年减排量核定数据,环统(污普动态更新数据)排放量、当年排放量计算说明;3.全年的生产报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日报表和月报表;4.环评、可研批复,附重要章节节选;5.具有代表性的在线监测数据历史曲线打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进出口监督性监测报告;6.环保部门监察巡查记录;7.对新增减排措施提高处理效果的,需提供新上减排措施概况,并附施工图纸、合同等相关材料;8.非正常运行记录。需提供当年发生的非正常运行记录,并有相关材料佐证;9.其他佐证材料:运行照片、建设合同、竣工报告、主要设备清单、生产用电发票等;10.电厂分机组统计,钢铁企业分工段及机组统计(焦化、烧结、炼铁、炼钢等);11.钢铁、火电必要的物料平衡、硫平衡分析;12.水泥厂熟料的生产、使用、销售、外购平衡,并与水泥产量进行必要的逻辑性分析;13.电厂、钢铁企业以月为单位的DCS数据。(三)结构减排项目1.减排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建设、关停时间、产品名称、生产设计规模和实际规模、主要原辅材料消耗等)、关闭前的环统(污普动态更新数据)排放量、实际监测的排放浓度、排放量(若无监测报告,采用排污系数计算)和计算说明;2.关停文件,若系破产等自然关停的,需提供不能永久恢复的证明材料,可以公司或银行的相应文件作为支撑;3.环统数据打印件;4.关停前的监测报告;5.工商执照吊销证明、停水停电证明。这类材料相对比较难以掌握,尽量收集保证资料完整性。可用生产许可证吊销证明、配电柜拆除、水表拆除等旁证佐证;6.监察巡查记录(不用太多,3~5份足够,体现出该段时期中的变化:生产、停产、拆除等);7.拆除照片(前后比较)。(四)工程减排项目1.减排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消耗等)、环统(污普动态更新数据)排放量、实际监测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和减排计算说明;2.全年的生产报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日报表和月报表;3.环统数据打印件;4.环保部门出具的进出口监督性监测报告;5.监察巡查记录;6.新增减排措施概况,并附施工图纸、合同、污染治理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7.环评、可研批复,附重要章节节选;8.具有代表性的在线监测数据历史曲线打印件;9.环保部门监察巡查记录;10.涉及多个治理时段的,分段统计生产和排放情况。(五)畜禽养殖1、政府养殖区划文件及不在禁养区的证明;2、畜禽养殖场养殖量材料(栏舍面积、平面图);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计资料、新建场提供环评报告;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施工合同及施工材料票据、政府补贴材料;5、污染治理设施照片、监测报告;6、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包括水电用量、试剂用量、运行情况记录);7、畜禽养殖废弃物去向材料,如有机肥出厂销售证明、粪便销售转运材料等;8、农业利用部分必须提供详细的接纳废弃物的土地及数量材料;9、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方式证明材料,如垫料及菌种购买凭证、废弃物去向资料;10、粪便有机肥生产的:必须有明确的粪便入库单、有机肥出库和销售证明。一般情况下,生产1吨有机肥大约需要4吨粪便。养殖场粪便转运给专业有机肥厂利用的,应提供有机肥厂对粪便的接收证明材料,有机肥生产厂须提供生产、销售记录。三、其他事项减排支撑材料准备规范化工作关系到减排项目的认可和各地减排任务的完成,请各市(州)环保局高度重视,杜绝因资料准备不规范造成项目得不到认可的情况发生。我厅将对未按规范准备材料的,责令重新准备,并在年终考核扣分、通报全省。联系人:环保厅总量处汤德明联系电话:028-86134428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文标题: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6409 .html